一般外國企業來台投資大致可分為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兩種,從財務的角度看,分公司與母公司的財務是一體的,分公司等於是母公司的延伸體,分公司的債權債務,母公司必須完全承擔;而子公司是母公司投資設立的獨立事業體,子公司與母公司在財務上各自獨立,子公司的債權債務與母公司無關。而外商來台投資,不外乎從事一般商品買賣業或做工廠登記,從事生產製造並內、外銷或轉投資其他事業體取得投資股權。
就我國稅制規定來看,外國企業來台如何投資最有利?首先,依照我國稅制規定,外商來台投資設立子公司營所稅率是25%,稅後盈餘匯出股利扣繳稅率為20%,未分配盈餘則課徵10%,外國企業在台子公司轉投資台灣其他企業之股